第07版:法治周刊-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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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山人大常委会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建议加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本报通讯员黄志强中山报道 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近日成立了以副主任黄国庆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山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据黄国庆介绍,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中山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检查了三乡镇、三角镇、大涌镇、东凤镇及岐江河沿线部分镇区的环境保护情况。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危害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中山市2015年以来陆续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建设项目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园区外电镀企业专项监管执法、造船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城轨沿线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中心城区主要河涌排污企业执法专项行动、2015年重点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以及全市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整治,有效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近1200件,依法实施查封扣押32件,限期治理7件,限制生产3家企业,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件,罚款总计1047.63万元。

另外,中山还加大了对涉水源保护区违建物的查处力度,狠抓家具行业VOCs污染整治,加强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黄国庆强调,执法检查发现,中山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镇区环保部门编制少、经费少,监测、执法、信息、宣教、监察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严重缺乏必要的人才和应急装备,监管能力和取证手段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的需要;环境应急管理人员较少,缺乏基层一级应急人员,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缺乏专业型人才以及有效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导致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

黄国庆建议加强中山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黄国庆表示,应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应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环境监测综合实力;应加强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备,增强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众知情权。

黄国庆说,中山市政府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之一,2015年~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生态补偿专项资金)11574.24万元,其中2015年为4851.27万元、2016年为6722.97万元,资金投入增长为28%。为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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