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地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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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缘何落地福建?
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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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漳州南靖土楼旅游景区旁的小流域
福州三坊七巷
 

◆ 编者按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将福建确定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这是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多年来,福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持顶层设计,在全国率先探索环境监管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新机制,精心耕耘生态文明这块“试验田”。

盛夏时节,一场环保风暴席卷八闽大地。

7月28日,福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龙岩市启动首轮环保督察行动。一个月以来,督察组通报了两批共166家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已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4人。

“龙岩市只是环保督察的起点,列入首批督察的设区市还有泉州、宁德。”督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福建每两年将对全省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一次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治污从督企向督政转变,政绩考核不再“唯GDP论英雄”,这只是福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既要“生态美”还要“百姓富”,几年来省委、省政府不忘初心,不断创新,以百姓的获得感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

■ 治污,从督企到督政

加快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福建省决策层对发展路径始终有着清晰认识,力争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各环节。

说起督政,早在2010年,福建省就率先在全国实行环保“一岗双责”,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对各级政府和40多个省直部门的环保监督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

今年,福建又率先扛起党政同责的大旗。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地市也纷纷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坐实党政同责的效力,环保督政一针见血。管窥福建《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可见一斑。

“与往年相比,今年党政环保大考把‘坚持绿色发展’作为首要责任,将地方党委政府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考核,并大幅提高权重,占比约52%。”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相关人士表示,绿色发展考核分值比例超过考核总分的半壁江山,目的就是督促党政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把环保装进脑里,放在心上。“以往抓环保,我们把目光更多对准污染企业,却忽略了政府和部门。”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创新机制,督企更督政,抓住了环境问题治理的“牛鼻子”,真正让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让环保一岗同责得到真正落实。

从2014年起,福建省把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形势运行分析暨督查通报会的主要内容之一,每季度选择一项环境专题进行全省通报,省政府领导现场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分解到各设区市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让环保不力的地方官员“脸红冒汗”。这项制度开启全国先河,有力促进了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员感受到督政带来的压力:由于减排不力,近年来,全省9个设区市政府、53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先后被约谈,7个县(市、区)遭区域限批。越来越多地区在项目取舍上先看“生态脸色”,对新上的产业和项目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

■ 创新,从顶层到基层

再好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基层的实践,约束与激励并重,才能激活创新活力。

早在2003年,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2015年,省政府又研究通过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开创性地以因素分配和考核奖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等挂钩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有效调节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促进了流域资金的有效整合,为生态环境整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福建省还创新开展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坚持保护优先,将接近48%的国土面积纳入红线范围进行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红线分级管控。

福建省先行在造纸、水泥等8个试点行业实行排污权交易,截至8月15日,排污权交易金额达3.08亿元。排污权交易促进企业从“要我减排”向“我要减排”转变,成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独特的风景线。

此外,福建还大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继续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及开发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政府购买环境治理服务等领域开展试点。

日前,省环保厅、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联合下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从明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分级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率先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入环评审批信用机制,为自贸区内的企业建立信用等级制度,推动环保部门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和信用约束等事中事后监管手段转变。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着手制定《福建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绿色,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清清的母亲河奔流不息,福建12条大河水质常年为优,养育着一辈辈八闽人。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福建省对流域实行考核全覆盖,实施交接断面水质双月考核制度。将治水向治本、向源头、向纵深推进,福建敢为天下先。继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版“水十条”后,福建又创新开展小流域整治,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小流域水质大变化,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福建抓住农村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问题导向,倒逼环境质量向好。力争2018年实现小流域监测全覆盖,让村前屋后小河水质的好坏用数据说话。

为何要在治水上如此不遗余力?让百姓喝上放心水,让村前小溪清水长流,让老乡记得住乡愁,这就是答案。

龙岩市武平县象洞溪流域经过综合整治,水质明显好转。位于武平县洋贝村的万家良种场,曾是当地最大的生猪养殖场,也是污水直排象洞溪现象最为严重的养殖场,高峰时有养殖户14户,猪舍面积1.3万多平方米,生猪存栏约9200头。如今,养殖场内大片的猪舍已经拆除。为保障象洞溪水质,象洞镇还建设了一座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两个分级处理站、3个生态湿地,满足全镇1.7万人生活污水的净化处理,杜绝污水直排。

福建省近年来共实施水、气减排工程近3000个,完成火电、钢铁等四大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基本完成造纸、印染、合成氨行业的废水深度治理。在制浆造纸行业实行比国家更严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钢铁脱硫差别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与运营费挂钩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倒逼行业治理。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大气环境明显改善,“福建蓝”频频刷爆朋友圈。

为稳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福建省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2015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5万人(次),排查企业3万家(次),立案处罚3192件。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5年以来,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开展三季“清水蓝天”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成为福建史上环保与公安联动规模最大、抽调基层环保执法人员最多、交叉检查范围最广、省市县协调配合最紧密、媒体跟踪报道最密集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福建省环境执法人员仅1000多人,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查办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多次受到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表扬。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12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新增数量位列全国第一、总数位居全国第三。国家级生态县永泰县不仅环境质量数一数二,经济发展增速也位居福州市前列,用鲜活的事实证明了守好青山绿水同样也能走好发展之路。永泰县盘谷乡上世纪80年代前还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乡镇,如今脱胎换骨,蜕变为全县第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村民的幸福指数大大提高。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0.7%、财政收入翻番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却实现五年连降,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硬任务,万元GDP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大气、水、生态质量保持全优,位居全国前列。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创新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福建迈向绿色崛起之路,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福建样板”。

本版撰稿: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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