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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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
杭州余杭区规范环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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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发3项规范性文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杭州余杭区规范环评市场

 

◆孙佳怡 俞晓丽 周兆木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近日出台了《杭州市余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制度》《杭州市余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及信用管理办法》《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中介服务工作指南(试行)》3项规范性文件,对环评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再念“紧箍咒”。

2016年1月~6月,余杭区环保局已累计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511项。其中,报告书23项、报告表276项、登记表212项,环评执行率达100%,承诺时间内办结率达到100%,环评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强化信息公开,建立诚信体系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环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余杭区环保局要求环评机构到环保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禁止出现“挂靠”或无证人员参与环评相关业务工作,禁止借用或出借环评机构资质和环评岗位证书。余杭区环保局要求环评机构签订从业行为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廉洁从业、行为准则、服务绩效3个方面的从业和服务承诺。

同时,余杭区环保局还要求环评机构在各自网站、办公场所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事项、资质证书等级、服务承诺、环评文件编制服务流程和服务时限等内容;建立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诚信档案,以便动态掌握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质量、规范收费、公平竞争和奖惩等情况,对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采取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细化工作指南,解决参差不齐的质量问题

为解决环评质量参差不齐、时效性差等问题,余杭区环保局将在资料收集、合同签订、方案制定、文件编制、文件报批等各阶段提前全程介入:一是明确环评机构需提供环评审批涉及的相关技术咨询,帮助业主了解环评审批程序,提前准备环评所需的材料,做深、做细环评前期工作,提升审批效率;二是明确价格标准,要求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定价,既不随意抬高环评费用,也不随意压低环评费用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环评服务市场;三是明确规定服务工作时限,要求按时完成环评文件编制,确保环评机构服务效率;四是明确环评编制要求,严格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以及环评导则、技术规范等技术要求,对项目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确保环评中介服务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并对环评结论负责。

明确责任追究,构建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

余杭区环保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专家评价与环评机构相互评价、公众评议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建立一次警告、二次约谈、三次通报批评的责任追究机制。环评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

同时,文件规定环评机构考核及信用评定采用计分制,考核及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质量、业务规范性和服务质量3个方面。环评机构考核结果实行排名制,按不同分值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年度考核不合格,给予限期整改12个月,限期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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