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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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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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查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3人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日前联合对一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三无企业”进行查处,犯罪嫌疑人张某敏、张某安、王某祥3人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敏在渝水区珠珊镇某村属的山里开设了一家炼铝厂。这一炼铝厂在未办理工商、环保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2016年上半年开始,以废电路板上的元器件为原材料,加工熔炼制造铝锭。犯罪嫌疑人张某敏负责提供原料,请来王某祥、张某安负责熔炼制造。炼铝厂制造铝锭所用的废电路板及其元器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类别中的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性气味,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自2016年7月以来,这家炼铝厂熔炼制造铝锭约6吨,部分制成的铝锭已被张某敏售卖,剩余铝锭和未熔炼的原材料已被依法扣押。

黎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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