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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化解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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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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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化解过剩产能
压减粗钢产能3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282万吨
 

本报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记者日前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部署,“十三五”期间,兵团计划压减粗钢产能3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282万吨。

为切实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和任务,日前召开的兵团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兵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关闭煤矿关闭到位的六个标准》3个文件。

据了解,兵团高度重视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发改委、国资委等1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兵团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和《兵团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为确保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化解任务按时完成,7月初,兵团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师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

根据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计划,2016年~2020年,兵团共有16处煤矿符合引导退出,退出产能282万吨,其中生产矿井10处,核定生产能力84万吨,在建、改造或扩建矿井6处,设计生产能力198万吨。此次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兵团有30万吨任务,主要包括128立方米高炉两座、20万吨转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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