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盛晓伟 记者晏利扬嘉兴报道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了解到,嘉兴港区范围内已核定排污权指标的58家工业企业,截至目前已全部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缴费征收工作。
按照嘉兴市环保局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缴费工作的统一部署,嘉兴港区高度重视,于今年5月对港区范围内已核定排污权指标的58家工业企业启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各企业积极配合,及时缴纳了有偿使用费。
据了解,本次嘉兴港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共计征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615.85吨、氨氮93.48吨、二氧化硫95.74吨和氮氧化物2301.67吨,征收金额达3142万元。其中嘉兴石化和嘉化能源两家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金额较大,两家合计达到2274万元。考虑到一次性缴纳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较大,根据嘉兴市环保局《关于分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实施办法》,嘉兴港区对两家企业实施了分期付款的办法,即今年9月底前先缴纳40%,其余60%于2017年底完成缴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
据港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嘉兴港区将继续加强对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及污染治理措施,加大对超总量排污的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排污,为实现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