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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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0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茶陵一小作坊直排选矿废水
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作坊主被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文萍茶陵报道 租用停产关闭企业的设备,私自浮选白钨精矿,选矿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近日,湖南省茶陵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强制关停火田镇一家选矿小作坊,作坊主蒋某被行政拘留15日。

记者从茶陵县环保局了解到,近日,环保部门接到举报称,原八团冶炼厂厂址内有人私自选矿。当天下午5点,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立即赶赴事发地点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蒋某租用宝源矿业的设备私自浮选白钨精矿,且选矿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对外排放,对下游居民的用水产生很大影响。茶陵县环保局当场对蒋某作坊的生产设备、工艺、废水外排情况进行拍照、采样取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宝源矿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分别做了询问调查笔录。

之后环境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这一作坊仍在非法生产,便立即启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强制关停作坊生产线,并对蒋某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株洲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经过进一步检测发现,这一作坊外排废水中铅、镉等重金属及砷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废水检测报告已送湖南省环保厅认证,如超标程度确定达到入刑标准,蒋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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