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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论证
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理系统

 

本报记者童克难北京报道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对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牵头编制的《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论证。

在听取了《纲要》主要内容的汇报后,专家组认为研究工作基础扎实、思路清晰,在完成西藏自治区各县(区)全覆盖的详细调研基础上,进行了科学的生态环境评价,提出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方案、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建立了生态环境空间管理信息系统,制定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空间管控对策,并提出了《县(区)级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完成了示范县生态环境规划编制。

《纲要》提出的生态环境空间规划、基于环境功能区划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生态环境功能评价、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技术方法,成果实用性强,不仅为西藏自治区形成科学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了基础平台,还为完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藏自治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编制实施《纲要》是强化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现实需求。自2013年启动以来,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项目承担单位先后组织70余人(次),分3次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全区7个地市74个县(区)的全覆盖调研,调研行程达到5万多公里。《纲要》形成后,编制技术组开展了大量的部门座谈、地市调研交流座谈等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纲要》。同时,还通过培训座谈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领导宣贯国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各级领导对《纲要》的重视。《纲要》的编制和实施,将成为西藏自治区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决策依据,对提高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巩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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