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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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立法保护北山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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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立法保护北山生态
规定9项禁止性行为,推动扬尘污染治理
 

本报记者刘俊超郑州报道 《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并批准,将于2017年3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这是焦作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至此,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

近些年,由过度开采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粉尘污染形成的大气质量问题困扰着焦作城市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让焦作市民深感痛心和无奈。为此,焦作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北山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了推动北山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焦作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条例》的立法建议,并报市委同意,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条例》被列入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

《条例》共6章45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保护与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在认真总结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条例》对北山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保护区等进行了明确。为了防止再次出现私挖滥采、乱排乱放等问题,《条例》规定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9项禁止性行为。针对治理扬尘污染问题,《条例》也对生产、加工、贮存、运输活动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做出了规定。

为了对废弃矿山、开山采石点进行恢复性治理,《条例》还明确了编制恢复治理规划、加强植树复绿、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规定。此外,《条例》还规定每年3月10日为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以推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北山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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