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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要丰富内容创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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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要丰富内容创新方式

 

在大练兵活动中,要通过违法行为查处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程序的规范性、案件办结的效率性等方面的综合评比,选出标兵、树立典型。在执法队伍中,不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能战、能胜的环保队伍。

◆周长军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既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震慑环境违法排污者的一次行动,也是宣传环境保护、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既是对各地环保部门执法能力、执法程序规范性的一次检验,也是及时发现内部管理存在不足、完善运行机制的重要措施。因此,各地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要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执法方式,练出成效、练出实绩。

首先,丰富活动内容。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目的是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因而,在活动过程中要丰富内容,在如何提高群众对环境满意度上下功夫。环保部门在强化污染源企业监管的同时,要围绕当前新闻媒体关心的热点、难点,尽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社会影响。要围绕影响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各种环境危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与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要围绕历史遗留问题,对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采取整治、关停、退城进区等方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其次,创新执法方式。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要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日常执法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与双随机抽查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日和节假日检查、白天和夜间检查的多种措施,及时发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震慑环境违法排污行为;要与核查排污申报数据、在线监控数据结合起来,利用现场监察、环境监督性监测等监管方法,对照企业用水发票、用煤发票等耗能单据,印证排污企业的排污量,严厉打击瞒报、谎报、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第三,立标兵、树典型。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要通过违法行为查处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程序的规范性、案件办结的效率性等方面的综合评比,选出标兵、树立典型。在执法队伍中,不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能战、能胜的环保队伍。

第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环境执法大练兵涉及监察、监测、固废管理中心等各部门,是环保系统全员参与的活动。对大练兵过程中出现的部门联动不及时、相互配合不到位的现象,要查找原因、全面分析,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出现的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其他环境管理部门不顺畅等问题,环保部门要积极探索环境执法与司法、其他环境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案件移送机制,完善与各环境管理部门的案件信息交流机制。对违法行为应罚而未罚、应查封扣押而未查封扣押等行为,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应按纪律制度予以处理。对大练兵检查的企业信息,要强化成果应用,建立内部信息共享平台。监察、信访、法制、监测等部门要实现资源互通互享,提升环境管理工作效率,并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一企一档”,即时反映企业现实状况。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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