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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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阶段性集中执法与日常严管重罚有机结合
诸暨全面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本报记者周兆木 通讯员马利伟

今年来,浙江省诸暨市环保局通过阶段性集中执法与日常严管重罚有机结合,全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023人(次)、检查企业9836家(次);立案查处352起、罚款1356万元,罚款金额比去年全年增长21%;关停企业557家、停产整治企业46家,执法力度为历年之最。

在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10月,全市空气优良率77%,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1ug/m3,同比下降19.6%,居绍兴第二。两个国控断面、3个省控断面、6个市控断面均保持在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居绍兴第一,浦阳江诸暨段出境水质连续33个月保持在Ⅲ类水,出境水质持续优于入境水质。

建立全域化发现机制

诸暨市着力健全环境监测体系,以在线监控为核心,引入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固废动态监控等系统,建立环境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区域环境状况,实现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等方面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今年来,全市新增497个农村断面水质监测点、4个市控水质监测断面、15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和21个国控土壤监测点,获取监测数据27450个。

为了保障执法公正,诸暨在原有重点污染源抽查随机确定企业和检查人员的基础上,新增随机时间和区域,杜绝企业利用环保部门定期检查制度偷排漏排的可能。

借助“变频”突击检查,诸暨市环保局连续查获两起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件(分别对璜山污水处理厂、征天印染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行政拘留4人和罚款24.56万元行政拘留3人的处罚),被环境保护部通报表彰。

按照“数据不沉睡,趋势尽掌握”的智慧环保理念,诸暨以季度为单位分析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分布情况,评价当季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实地抽查情况,将全市重点企业分为稳定、较稳定、不稳定三类,实施分级监管制度。重点强化对不稳定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抽样检测力度,督促企业严格依法排污。

1~10月,全市共开展监督性监测763次,发现并整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8处,立案查处59起。

规范查处机制

移动执法是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诸暨市为环境执法人员配备PDA、移动执法工具箱、无人机等设备,实现信息查询、现场执法、任务管理、移动办公、地图导航、数据同步等功能,涵盖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监察执法、信访投诉处理等重点领域,有效提升监管实效。1~10月,全市移动执法占环境违法案件的76%。

在抓好移动执法的同时,诸暨市还主动抓部门联动。强化与司法机关在环境执法环节的相互衔接,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深度。借助移动办公系统实时共享环境违法信息,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涉刑案件,共同赴现场办案。同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畅通环保、公安联络通道。

今年来,移送公安机关32起70人,其中涉刑案件15起45人,力度居绍兴各县(市、区)首位。

为防止执法活动出现不正之风,诸暨市积极抓住纪检监督这个环节,充分发挥纪委和检察院的监督作用。

一方面,规范执法监测装备和流程,封堵人为作弊漏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检查企业抽取、执法人员选派、现场突击检查等环节,确保随机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另一方面,环保与检察衔接机制取得重要突破,在枫桥环保所试点设立绍兴地区唯一的环保检察联络室,采用入驻办公方式强化现场执法、线索备案、证据固定、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的检察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环境执法形势,阶段性评估环境执法质量。

探索处罚外惩戒机制

诸暨开展了以环保“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按照“一企一档”原则,为全市46家市控以上重点企业评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

对信用缺失现象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定期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并在政府资金奖补、优惠政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来,先后有5家企业在媒体曝光。

大胆试水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大胆实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作为首批试点地区,诸暨成功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困境,达成浙江首个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为全面推行生态损害赔偿提供有益经验。

同时,探索“行政处罚+”惩戒模式,通过追加公开道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措施,加大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将污染控制在源头。

诸暨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公布重点污染源和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结果,在此基础上,着力开发环境信息实时发布平台。

目前,诸暨市已将19个空气监测站数据接入绍兴市空气质量数据管理平台,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移动端查询实时空气质量。与此同时,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厉打击不公开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行为。

今年初,诸暨市率先查处了全国首例环境信息不公开案件(对中虹铜业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走行政处罚标准化之路

诸暨市将环境监管执法建设作为环保工作重头戏,建立行政处罚标准化模式。

在总结和分析近年来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基础上,联合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共同设计环境行政处罚标准案卷模板,内容涵盖超标排放污染物、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生产、露天焚烧禁焚物质以及涉嫌刑事犯罪等各类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初步建立标准化办案流程。

同时,以文件形式将自由裁量权顶格处理刚性化,从制度上杜绝“人情案”。

借助标准案卷模板和刚性处罚制度,全市办案效率大幅提升,立案数同比上升113.21%,办案期限缩短30%。

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诸暨市实施定向业务培训机制。借助绍兴、诸暨两级司法力量,定向定期组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一线法官结合实际案例,特别是有争议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详细讲解办案流程、证据固定等内容,从司法层面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在此基础上,诸暨市创新环境执法干部培养制度。出台中层干部轮岗驻点重点工业园区制度,将3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全部下放到一线执法岗位,轮流进驻重点工业园区,参与企业巡查、污染物采样检测等工作,从业务素养、道德教育、实干担当精神等多层面综合培养年轻干部,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领导和决策能力。

“针对不断出现的环境新问题,我们将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调动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切实用好新环保法这一武器,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依法保障环境安全。”诸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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