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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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实行异地交叉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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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实行异地交叉互查
每季度公布一次结果,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本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王加丞枣庄报道 为解决边界地区执法难题,山东省枣庄市日前建立全市环境执法异地交叉互查制度。

据了解,交叉互查按照“双随机”方式,在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工业污染点源,并随机补充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就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点源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和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情况等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则由具备执法资格的业务骨干异地交叉编组,由市环保局人员带队互查,抽取样本数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可行原则确定。

互查活动根据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分行业、分专题进行,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同时,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加密检查频次。每次活动具体开展时间随机确定。检查后,根据各区(市)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计算合格率,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每季度公布一次,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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