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薇12月25日北京报道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人大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4件,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议案36件、修改法律的议案25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实施监督检查的议案两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的议案l件。
全国人大环资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在陈昌智和沈跃跃副委员长的指导和参与下,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及时召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议案办理会议。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每一件议案,并邀请代表参加有关调研和会议,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对议案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议案,抓紧起草工作,力争如期提请审议;对未列入立法规划的其他议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开展前期研究论证。
其中,代表议案提出的关于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两个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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