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迢迢生态文明路 壮哉美丽中国梦
所有地级城市均已有适用新法案件
促进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北京河北河南启动重污染预警
“我为改善环境质量献一策”征文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我国铁路综合能耗下降6%
青海启动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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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各地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所有地级城市均已有适用新法案件
海南青海宁夏天津上海以及石家庄安阳焦作邯郸衡水等城市需强化执法
 

本报记者王昆婷12月29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1~11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并公布地方环保部门查处的示范性、典型性案例。环境保护部对1~11月份案件数量在前五位的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安徽5地提出表扬。同时,对执法力度不断加强、11月份案件数量跃居全国前五名的陕西省提出表扬。1~11月,案件较少的海南、青海、宁夏、天津、上海等地以及大气环境质量差的石家庄、安阳、焦作、邯郸、衡水等城市还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1月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06件,罚款数额6382.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379件;限产、停产案件1010件;移送行政拘留55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1件。

1~11月,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798件,罚款数额达75012.8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限产、停产案件4410件,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25起。

田为勇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31%,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100%,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76%,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89%,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7%。

田为勇说,1~10月份案件数量为零的8个城市,11月份均开始有适用配套办法的案件,案件总数为43件。截止到11月底,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均有适用《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的案件。相关报道见今日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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