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预案》调整优化了组织结构,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优化了响应措施,对限行、停课、停产等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更显人性化。
据悉,《预案》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邢台市法制办、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等7个成员单位,使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更加便利,时效性更强。《预案》按照京津冀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对重污染等级划分,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1天发布。
《预案》还将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措施纳入到公众防护措施中,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为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力度,《预案》规定,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把工业企业减排比例由15%提高为20%,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比例不变,仍分别维持在30%和50%。此外,《预案》还增加了执行河北省调度令的内容。当河北省政府发布调度令时,邢台市将严格按照调度令要求进行落实。
张铭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