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肖颖 冯永强西安报道 陕西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在西安市召开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督办会,对蓝田县、眉县、太白县、凤县、华阴市、潼关县、城固县、略阳县、洛南县、商南县10县(市)整改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集中督办。
会议通报了10县(市)辖区内秦岭生态功能区存在的违法采石采矿、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主要环境问题。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作了汇报。
会议要求,各县(市)要切实把生态环境治理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有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要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方法到位、整改到位。
会议对各县(市)下一步加快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强化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证照不全、临时采石场一律实施关停整合,实现矿山开发合理布局、生态有效恢复、环境有效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破坏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要通过媒体曝光、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移送司法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政府“一把手”工程,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做到立整立改、立行立效。
据了解,2016年11月11日,陕西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集中约谈了6县(市),同时对太白县、潼关县、城固县、洛南县政府下发了监察通知。目前,10县(市)已经关闭各类采矿企业82家,责令停产38家,约谈问责52人,移交司法处理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