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观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长江大保护:关键在“共”字,突破在“统”字
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带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长江经济带空间治理体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7年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长江经济带空间治理体系

 

高吉喜

建设长江经济带是新时期我国三大国家发展战略之一。有效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既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要求。自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陈吉宁部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长江经济带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积极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谋划,共抓大保护。一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为未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建立国土空间保护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途径,是科学构建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环境保护部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顶层设计,将长江经济带内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全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其中江苏、江西、湖北、浙江、四川、重庆已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构筑流域空间治理体系,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

为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要将优化空间格局,构建空间治理体系作为重要策略,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推动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明确上游区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控水电开发生态影响;中游区重点协调江湖关系,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下游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加强退化水生态系统恢复,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开展河网地区水污染治理。

加强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弥补生态赤字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为追求GDP的快速增长,而忽视了长江生态容量的有限性,严重透支生态“账户”,这就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讲话精神,按照“共抓大保护”的要求,以山水林田湖系统为指导,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及生态退化区的修复,以弥补流域长期生态赤字。

2016年,环境保护部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有关环保专项资金中,共安排132.7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11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安排30.41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千岛湖、仙女湖、丹江口水库、抚仙湖、泸沽湖等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推进了长江上游石漠化等脆弱区的生态修复,在长江经济带治理岩溶面积6300平方公里。启动实施了贵州草海湿地保护、云南大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两个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沿江省份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加强丹江口、洞庭湖、鄱阳湖流域源头及周边防护林建设,开展公益林建设124万亩,建设重点防护林体系171万亩。所有这些工程的实施,都要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统筹考虑上中下游的协调发展,统筹考虑陆域与水体的生态联系,统筹考虑水质、水量和水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

超前谋划,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廊道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经济带11省(市)正在共同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超前谋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规划》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谋划重点领域建设任务。既为今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描绘了蓝图,也为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施工图。

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积极支持长江经济带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和四川正在开展生态省建设。2015年至今,已有34个市、县获得国家生态市、县命名及验收。积极指导长江经济带贵州省、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体制创新探索。以生态补偿等制度设计促进长江经济带空间治理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及水权交易试点,形成流域生态经济空间差异与协作关系,构建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有利于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

进一步深化长江经济带空间治理体系的建议

进一步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程,尽快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促进生态保护红线落地与实施。同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业务运行平台,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评估与考核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强战略与规划环评,强化生态空间安全格局分析和布局配置。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通过流域各类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查,把空间治理落实到社会经济发展中,强化空间红线制定落实,保护生态空间。

进一步完善实施生态补偿等制度设计。从水量、水质、水生态等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基准,完善跨界断面监测网络,开展长江流域生态健康调查评估,为合理实施生态补偿提供依据。

进一步推进全流域生态修复。从流域上下游、东中西部空间关系,系统推进全流域生态修复。在持续关注上游生态屏障区脆弱生态系统生态修复的同时,积极推进中游区重点河湖生态系统的生态修复及下游区退化水生态系统修复。

以点带线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首批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有两个地处长江经济带,进一步加大对长江经济带贵州省、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体制创新的指导,不仅有利于长江经济带的生态文明建设,而且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同时,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继续指导长江经济带以市、县为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