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魏红明 通讯员杨海垚武汉报道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印染企业因超标排污被罚款,且拒不执行法院终审判决,被武汉市环保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12月22日,武汉市环境执法人员对毅峰印染公司总排放口废水进行取样监测检验,发现其所排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色度和苯胺类排放浓度均严重超标。超标指数中,最低的为国家排放标准的2.3倍,最高的达24倍多。
2015年1月4日,武汉市环保局向排污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年2月2日,向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排污费顶格5倍罚款处理,罚款145万余元。企业表示不服,先向湖北省环保厅提起行政复议,后又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行政复议、法院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排污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持武汉市环保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期间企业虽进行了整改,却未缴纳相关罚款。
至今年1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做出终审判决生效已两个多月,但排污企业仍未缴纳罚款,一直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书。面对这种情形,武汉市环保部门依法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已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对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去年,该庭已妥善审理15件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