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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取缔42家“十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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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环保设施 污染物直排
黑龙江取缔42家“十小”企业

 

本报记者吴殿峰哈尔滨报道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2016年黑龙江省共取缔42家“十小”企业,涉及造纸、炼油、制革等多个行业。

在黑龙江省环保厅公布的2016年全省“十小”企业取缔清单中,共包含42家“十小”企业,分布在全省11个地市。其中绥化8家、七台河7家、哈尔滨6家(包括3家造纸厂和3家电镀厂)。据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赵振伟介绍,这些“十小”企业多为无环保审批手续、无环保设施,生产废水、废气直排,或生产工艺落后,损坏了周边居民的环境利益。

赵振伟说,2015年我国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同时要求在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黑龙江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积极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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