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邯郸报道 河北省邯郸市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强制手段,对环境污染案件做到“标准从严、监管从严、查处从严”。2016年,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污染案件1121起,移送案件127起。
据了解,从2015年开始,邯郸市坚持每季度对100家单位实行“六个一批”处理(即对10家乡镇政府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约谈、对10家企业挂牌督办、对10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10家企业查封扣押、对10家企业行政处罚、对50家企业关停取缔或停产整治),处理情况在全市通报。截至2016年底,邯郸市共对700家单位实行了“六个一批”处理,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邯郸市还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据统计,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污染案件1121起,罚款5815万元;坚决落实“污染入刑”,邯郸市环保部门共移送案件127起,公安机关破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
此外,邯郸市在河北省率先出台约谈办法,对7个县(市、区)政府、33个乡镇政府和37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由市监察局牵头,坚持每月一问责,现已对16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