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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强与周边国家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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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服务于绿色“一带一路”
云南加强与周边国家交流合作

 

◆本报记者蒋朝晖

春节前夕,“中国云南省—老挝南塔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技术援助项目”启动会暨交流合作年会在老挝南塔省顺利召开,云南省在加强与周边国家开展环保交流合作上迈出了新步伐,为环境保护服务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地走访考察

开展技术援助

今年1月上旬,云南省派出技术小组前往老挝南塔省,就交流合作技术援助垃圾热解处理示范工程进行场地踏勘,对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确认并达成共识;根据技术援助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计划安排,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野外考察组与老挝南塔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南木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密切合作,召开野外考察预备会,并启动南木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摸底调查工作。

在这次年会上,中老双方代表对交流合作的意义和初步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对组织实施好技术援助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期间,中老双方举行了项目援助设备交接仪式,云南省环保厅代表团对垃圾热解处理示范工程选址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提出建议;对项目区老挝南木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走访老挝南塔BMT矿业公司、圆普卡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和云南农垦集团云橡投资有限公司南塔制胶厂。

据了解,云南省推动建立了省环保厅与老挝南塔和琅勃拉邦两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跨境环保交流合作机制,分别于2015年9月和10月邀请老挝南塔和琅勃拉邦两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代表团访问云南,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云南省与老挝南塔和琅勃拉邦两省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整治、跨界水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近两年来,云南省环保厅积极推动开展了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后续示范、老挝南塔省农村环境治理合作示范、环境教育、环境管理培训、能力建设等项目。

通过国际合作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据悉,自2006年以来,云南省在环境保护部指导下,积极参与南亚、东南亚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环保厅全面参与由亚洲开发银行倡导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的环境合作,开展了南北经济走廊战略环评、金四角旅游开发战略环评、环境绩效评估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等次区域环境合作交流项目。

在与周边国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中,云南省环保厅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机遇,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关方案和行动计划中由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切实推动与周边国家开展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整治、跨界水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据了解,在推动与缅甸的双边环境合作中,云南省环保厅于2015年8月邀请缅甸环境保护与林业部代表团访问云南,签署了会议纪要。2016年6月,云南省环保厅组团出访缅甸,与缅甸掸邦省、曼德勒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以及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就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合作机制建立、合作项目建议进行深入的交流与讨论,就优先开展人员培训合作达成了共识。目前,瑞丽边境银井芒秀“一寨两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经实施,环境管理培训项目正在积极筹备中。

在推动与越南的双边环境合作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保局分别于2016年3月和10月邀请越南老街省和莱州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代表团在红河州举行双边环境保护工作会谈,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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