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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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势催生“颜值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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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以点带面打造示范村
清理禁养区 确保“零复养”
贵州公布生态保护红线
既要生态美 也要生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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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公布生态保护红线
四大类保护红线区域占全省总面积超31%
 

据新华社电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部分组成。

贵州确定生态保护面积(扣除重叠部分)为56236.16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禁止开发区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省165个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82.2平方千米,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管控,其中51个万亩大坝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378.55平方千米。

贵州省发改委总规划师张美钧介绍,在各市(州)面积分布上,最高为贵安新区,占其总面积的41.89%;最低为毕节市,占其总面积的27.05%。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红线面积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39%和10.53%。

贵州是长江和珠江“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去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了保证保护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贵州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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