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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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顶格处罚三家企业
邱县严格“8小时”之外执法
连云港法院加大污染环境惩治力度
转型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莒南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质量
广元一企业被罚 40万元
突出“三字”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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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新资源环境审判工作模式
连云港法院加大污染环境惩治力度

 

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 通讯员方帅 王从帅连云港报道 江苏省连云港市法院近年来在资源环境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模式,践行修复性司法,取得了显著成效。2月9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连云港法院资源环境审判白皮书》。

《连云港法院资源环境审判白皮书》共分5个部分19个章节,详细介绍了2013年至今连云港市法院资源环境审判工作的措施、特色和成效,发布会还同步向社会推送了近年来连云港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连云港法院以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大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力度。率先开展资源环境案件“跨区域”、“三合一”审判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邀请具有资质的环保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建立专家证人制度。依法受理一审资源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466 件,审结352件。

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涛说,在资源环境刑事审判方面,连云港法院加大了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生效判决人数达234人;在资源环境民事审判方面,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共判决资源环境侵权者赔偿资源环境损失1.3亿余元;在资源环境行政审判方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监督、及时纠正资源环境行政机关不作为和行政违法行为42件,依法确认和支持合法行政行为192件,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据了解,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劳役代偿”的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先后在29起资源环境刑事案件中适用了修复性司法判决方式。

此外,连云港中级人民院还在江苏省设立首家资源环境司法保护执行基地,江苏省高院以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省推介了连云港法院资源环境审判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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