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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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梳理问题补短板 夯实根基图发展
“深圳蓝”
整改方案着眼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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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整改任务
深圳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获悉,深圳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对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以“补短板”为目的,制定了《深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9个方面提出了61项整改措施。

针对整改意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编制《工作方案》

2016年10月27日,深圳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全市第五次环境形势分析会,听取了全市总体环境形势分析的报告,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梳理深圳市现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要按照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在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指示要求,对照上级考核目标和国际一流标准,查找差距,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拿出针对性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始对广东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中发现,深圳市尚存在跨界河流水质不达标、黑臭水体影响突出、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土地功能分区混乱、部分区域产业低端和达标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

为全面整改深圳市现有突出环境问题,尽快补齐环境领域短板,特针对深圳市现阶段突出环境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本《工作方案》。

提出总体要求,设定3个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深圳市跨界河流水质不达标、黑臭水体影响突出、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土地功能分区混乱、部分区域产业低端和达标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把脉、对症施策,坚决打赢城市治理攻坚战。

坚持目标导向。以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增加生活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清理违法建筑为重点,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深圳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民生导向。将改善群众直观感受作为环境管理出发点,集中力量解决损害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的生态环境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

提出明确的时间点和主要目标

实现“两个改善”: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2018年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7年PM2.5浓度低于28微克/立方米;2020年PM2.5浓度力争达到2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明显下降,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

实现“两个增加”: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18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03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增加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0年,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683万吨/日以上,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及以上标准进行提标改造,新建污水配套管网4603公里。

实现“两个优化”:优化产业布局,到2020年淘汰低端企业和污染企业3000家以上,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优化治理模式,对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控制,实现污水统一收集处理。

实现“两个清除”: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2017年年底前,完成2009年6月2日以来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新增违法建筑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违法建筑处置。清除违法种养,2017年底前,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种养的清理及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的清退。

确立9个方面61项具体整改措施

针对跨界河流水质不达标、黑臭水体影响突出、排水管网欠账、垃圾处理能力不足、违法违规项目未清、VOC污染相对较重、工业企业布局分散和达标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工作方案》对全市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提出了9个方面共61项措施,以巩固整改成效。包括:跨界河流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污水管网建设;清理违法违规项目;提高固体废物处理水平;加强废气和噪声治理;系统解决达标扰民问题;优化工业企业布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等。

单拿茅洲河流域治理来说,《工作方案》就明确规定,2017年年底前,完成茅洲河界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和所有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鹅颈水等20条支流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上寮河等11条支流综合整治,完成流域内所有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

污水处理能力提升。2017年年底前,建成沙井二期(35万吨/日)、松岗二期(15万吨/日)2座水质净化厂,完成沙井一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8年年底前,完成光明水质净化厂(15万吨/日)“厂网一体化”PPP模式建设;2019年年底前,建成公明水质净化厂二期(10万吨/日),完成光明、公明、燕川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

实施茅洲河流域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2017年底前,引进具备先进水污染治理技术和经验的大型企业,结合茅洲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在点、线、面上摸清并标识流域内工业废水的排放量、排放口和排放走向,并按“单一排口、定向接驳、总量控制”的要求实施排口和管网改造,开展排口和管网的日常巡查和维护,评估企业治污水平,实施工业园区废水的统一处理和集中控制,构建工业废水排放的大数据分析和监控平台,共同推进茅洲河流域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茅洲河水环境质量。

为加强废气和噪声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国家清洁柴油机计划。2017年起,全面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通过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依法强制淘汰;2017年6月底前,实施中、重型柴油车总量控制方案,制定轻型柴油货车和小型柴油客车严控管理措施;2017年年底前,制定全市在用柴油车安装使用颗粒物捕集器(DPF)推广方案和财政补贴政策,发布柴油车DPF特区技术规范和监管法规;2018年起,实施高排放机动车分阶段限行政策;2018年起,实施远洋船舶岸电最低使用率的强制措施,2019年年底前,80%的集装箱泊位、客滚和邮轮专业化泊位必须具备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靠港集装箱船舶使用岸电比例不低于15%。

同时,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力度。2017年起,全市新、改、扩建工业涂装项目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关停拆除无牌无证及未经环评审批的涂装生产线;2017年6月底前,家具制造、电子制造、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等行业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粘合工艺及胶印、凹印、柔印、丝印、喷墨等印刷工艺生产线的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程。

为保证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方案》对每一项重点任务都明确了完成时间。同时,还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涉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发展改革委等共37个单位。同时,所有重点任务将通过市委市政府督查、治污保洁平台和生态文明考核进行督察督办,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生态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

参加本次环保大会的包括深圳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院长;深圳市环保督察联络组及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各区、新区党政负责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深单位、重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各区新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约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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