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梁雅丽 通讯员樊德明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广西严肃查处一批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一批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防城港市拆除北仑河口保护区违建栈桥
督察组进驻期间,有群众举报防城港市北仑河口保护区存在违规建设人工栈桥的情况。
经调查,北仑河口保护区违规建设的人工栈桥主要包括东兴市竹山古榕树部落树林观光旅游栈桥和东兴市交东村“七彩贝丘湾”旅游景点旁栈桥。
2010年3月,竹山村村民林某为开发竹山古榕树部落旅游项目,在该村海滩涂修建长1397米、宽1.2米观光旅游栈桥。
2010年5月,防城港市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栈桥建设在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对林某作出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但林某仅缴纳了罚款,并未停止违法行为。
2012年8月,因遭遇强台风袭击,栈桥严重损坏,东兴镇镇政府向城乡风貌办申请200万资金,用于维修人工栈桥,维修后栈桥桥宽由1.2米扩大至1.8米。
2015年10月,交东村村委在“七彩贝丘湾”旅游景点旁边海域建造纯木质透水性结构观光栈桥。
2015年10月28日,防城港市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正在修建的栈桥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要求恢复原状,但交东村村委未停止施工,并于12月底建成长155米、宽2米的观光栈桥。
调查发现,竹山村和交东村因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村容村貌也得到改观,对拆除栈桥等相关设施难以接受。
为彻底拆除违规占用保护区的栈桥,防城港市多次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专门设立群众思想工作组,深入群众家中宣传法律法规。
目前,防城港市已基本拆除违规建设的栈桥并恢复当地原貌。整改期间,防城港市已对不作为、慢作为的6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桂林查处千家洞保护区违建水电项目
督察组进驻期间,有群众举报桂林市灌阳县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水电项目的情况。
据了解,1995年以来,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先后建设了艾家湾、沙岗、汇源、道江河4座水电站,装机容量均小于10MW,均属小(二)型水电站。
经核查,4座水电站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沙岗、道江河水电站(含二期蓄水坝工程)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汇源水电站、道江河水电站(含二期蓄水坝工程)属于2002年自然保护区成立后开工建设在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生产设施。此外,保护区内在2004年~2014年共新建成防火、护林林区道路41.3公里,大部分处于实验区。
2015年底,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曾将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水电设施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列入重点督办案件。
因4座违法违规建设的水电项目历时较长、原因复杂,个别部门和地方领导一度出现畏难情绪和推诿现象。对此,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违法违纪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必须坚决整治。
在自治区层面的推动下,各有关部门和桂林市强力推进关停违法违规水电项目、停业整顿和生态恢复工作。
桂林市、灌阳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拆除了在建的道江河水电站二期蓄水坝工程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和物资,废除蓄水坝蓄水功能,堵断通往施工场地的林区道路,对4座水电站作出解网停电、停业整顿处理。此外,通过点播马尾松种子和种植李竹等植物,对在建的道江河水电站二期蓄水坝工程破坏环境地段进行植被恢复。
环保部门对4座水电站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共计罚款37万元。国土部门也对两个未办理用地审批的水电项目立案查处。
道江河水电站法人和道江河水电站整体施工负责人涉嫌违法已被逮捕,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向市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桂林市、灌阳县相关部门有32人被问责,其中行政记大过1人、记过3人、警告17人,警示约谈1人,诫勉谈话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