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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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
包头大气治理进展每月一调度
鄂尔多斯防治高盐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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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投产即超低排放
图解2016年内蒙古环保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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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强化源头防控,坚守生态底线,打好三大战役
改善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从几年前尘土飞扬的采砂深沟到如今拥有人工湖、观景平台、凉亭的万亩生态公园,呼和浩特市哈拉沁生态公园完成了华丽转身。 杨爱群摄
 

◆杨爱群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当前,环境保护正处于体制转轨、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还欠账、补短板的攻坚期。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战略位置,强化源头防控,坚守生态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三大战役,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将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7.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7%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1.4%、2.6%和2.6%。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持续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

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快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是当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也是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将把督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作风、铁的措施,认真、坚决、彻底地抓好整改工作。通过落实台账管理、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舆论引导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引领,限期完成五大类49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其中,属于立行立改的6个问题,要在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属于限期整改和持续整改的43个问题,要在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各地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有效减少环境问题存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37个群众举报问题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后督察,坚决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坚持“反弹必追责”,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监管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改善环境质量是重大发展工程和重要民生工程,也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大力推广民用炉具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有效控制城市周边原煤散烧污染。加大火电行业提标改造力度,完成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22台小火电机组烟气治理。全面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石化、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到80%以上。

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继续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空气质量预警中心运行管理,实现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空气质量预报常态化。加强与京津冀及周边省市重污染天气会商,推进预警应急联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切实强化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十三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重点加大黄河、海河支流、老哈河等河流治理力度。落实自治区、盟市、旗县和乡镇四级“河长制”,统筹推进河流水污染综合治理。组织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开展造纸、焦化、印染等行业清洁化技术改造。加大不达标水体治理力度。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农村牧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推进重点湖泊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积极推进乌梁素海环境综合治理,通过生态补水、控源减污、修复治理等措施,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内蒙古自治区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指导盟市编制上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抓紧编制自治区及3个重点防控区“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筛选确定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将推进环保垂管制度改革。按照《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做好调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组织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为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体制改革奠定基础。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构建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

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认真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今年6月底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和“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企业按许可证规定生产、排污,环保部门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

完善环保责任落实体系。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每年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抓紧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认真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为重点,年底前实现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通过“督政”与“查企”有机结合,推动各地加快解决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构建环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改革,以内蒙古环投公司为龙头,加快推进环保基金、技术服务、排污交易、环保产业4个平台建设,采取“资本+技术+市场”的运营模式,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务,促进环保产业发展。通过构建“机制灵活、股份多元、市场运作、人才聚集”的环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环境服务经济的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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