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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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防治高盐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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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寻求减量化途径 规范晾晒池管理
鄂尔多斯防治高盐水污染

 

本报讯 为防治高盐水环境污染,切实解决全市煤化工等行业高盐水造成的环境问题,规范企业、工业园区高盐水排放行为,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要求,持续开展高盐水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寻求高盐废水减量化、资源化途径。鄂尔多斯市邀请国内外13家治理公司及全市29家相关企业召开技术研讨会,共同寻求经济有效的高盐废水处理、处置途径。同时,大力推进煤化工企业开展高盐水结晶、分盐等技术攻关,内蒙古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高盐水提盐的基础上已实现分盐。

规范现有晾晒池管理。鄂尔多斯市开展高盐水晾晒池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所有高盐水产生企业分类收集并分质处理清净下水、有机废水和高盐水,确保企业晾晒池防渗措施符合环保要求。不断加固高盐水晾晒池坝体并设立安全防护栏,设置专人24小时巡视管理。同时,完善晾晒池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亿嘉公司3家企业高盐废水处理项目已建成投运,促进高盐废水实现“零排放”。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按照源头控制、总量削减、综合利用、末端处置的原则,以浓水深度处理及晾晒池安全监管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市煤化工行业高盐水污染防治工作。

鄂尔多斯市规定各园区、各工业企业不得新建晾晒池,新建项目应统筹考虑废水处理措施和资源化利用途径,逐步推进全市现有产生高盐水的企业实现“零排放”。对现有的高盐水晾晒池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标准,不再新建高盐水晾晒池,逐步取缔现有晾晒池。

王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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