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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击涉危废违法犯罪
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赵丽辉唐山报道 河北省唐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三部门将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以易生涉危犯罪的区域、行业、企业为专项行动重点,充分发动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约谈挂牌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公开曝光一批,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高发状态,不断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执法水平。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行业企业包括2015年以来全省年产生3吨以上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单位和所有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执法、环保督察和审计等各种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的检查工作和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两条主线,结合“利剑斩污”和“土小”企业群执法检查等工作,突出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亮剑”。此外,三部门还联合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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