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童克难北京报道 致公党中央调研发现,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健康和生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仍未完善,尚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要求。
为此,致公党中央建议,参照国际标准,建立自然保护地统一分类体系。参照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并推行的分类管理系统,设立或指定相关部门就建立自然保护地的统一分类体系开展工作,在现有分区管理体系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地的定义、分类、建设、管理用语和规范制定标准,并对其适用范围、涵盖部门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应尽快启动《自然保护地法》立法工作。在《自然保护地法》的框架下,对相关专门法进行修订、完善以及废除。
在规范部门职责、提高协同程度方面,致公党中央建议,在统一分类和《自然保护地法》的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所涉及的部门职责进行严格的、明晰的规定,对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所涉及的规划、审批等事权进行明确的职责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