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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市环保局制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报讯 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制定发布了《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进一步阐述了分级标准,贯通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的信息报告流程及内容,下发了全市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络表、环境应急处理专家及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方式。特别明确了市区环保系统各单位、各处室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按照《预案》要求,突发环境事件经确认必须第一时间将信息向武汉市委、市政府及湖北省环保厅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省环保厅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Ⅲ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魏红明 杨海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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