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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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环境共同治理体系的关键
激发公众的内生自律性自觉性
把宣教作为核心工作是回归本意
有利于凝聚环保的社会合力
利于打开环保宣教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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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激发公众的内生自律性自觉性

 

将环保宣教作为核心工作,意味着我国的环境治理将步入更高水平,意味着我国的环境治理有望进一步迈上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的康庄大道。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即将步入环境治理中最为关键也是最难的一个阶段。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将环保宣教作为环保工作的核心工作加以推进,真正触及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地带,有助于提高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率。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也将在环保宣教的助力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笔者认为,在环境经济学的理论中,可以将环境政策分为3个层次:第一是体现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命令与控制型政策;第二是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政策;第三则是说教式的环境政策,主要体现为环保宣教、社会参与和信息公开等,也可以称为思想工作式的环境政策。

一般而言,在环境保护的最初阶段,往往重视第一种政策的实施,这种政策的实施也相对容易。在环境保护的中期阶段,则会偏向于第二种政策,从各种条件来看,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市场有效性等方面因素提出很大挑战,实施起来难度开始增加。直到环境保护的最高阶段,才会真正向第三种政策类型倾斜。而恰恰环保宣教类的政策,实施起来是最难的。原因很简单,这要激发公众内生的生态保护自律性和自觉性。

将环保宣教作为核心工作,意味着我国的环境治理将步入更高水平,意味着我国的环境治理有望进一步迈上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的康庄大道。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即将步入环境治理中最为关键也是最难的一个阶段。

如果说,环境法律法规解决了一个外部约束边界的问题,环境经济政策解决了一个激励的问题,那么环保宣教则不仅是解决环保的内生和自律问题,而且还将长期关系到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就此而言,环保宣教实则是一种既创造自我约束,同时又带来自我激励的措施,是与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共同的基础设施。而要建好这个基础设施,需要我们投入更大的决心。这是一场更为持久的战役。

此外,在当下各项绿色发展战略及举措有序实施的背景下,我们有信心在10年~15年内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初级阶段的各项目标,初步建成美丽中国已曙光在即。因此,当下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和展望的是,一旦步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中期阶段,在15年~30年的跨度内,如何巩固第一阶段的成果,如何在更高标准下继续推进各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这是当下开始在各层面和领域大力推进环保宣教的重要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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