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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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对河流开发利用率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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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宋福如建议
立法对河流开发利用率设限

 

本报记者刘晓星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宋福如建议,应以立法的形式,规定河流各段开发利用率上限,控制流域各省、市、县的取水量,保护河流健康发展。

宋福如介绍说,我国地表水源正在逐渐枯竭,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断逼近极限。据调查,我国海河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到95%,其他如黄河、辽河、淮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也远超国际公认的40%极限值。以海河流域的漳河为例,漳河全长460千米,流经山西、河北、河南三省,漳河流域现有各类水库塘坝等蓄水工程605处,漳河山西段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逼近100%,远超漳河的承载能力,致使下游省份水质严重变差,下游河道自我净化能力严重缺失。面对如此形势,这些年漳河上游地区先建后审批的拦、蓄、引工程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漳河生态环境和人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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