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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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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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
涉及目标责任考核的视情节降低等级
 

本报讯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召开全省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部署动员视频会议。会议明确,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严守工作底线,勇于担当,强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近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环保数据造假问题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和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环保厅立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保障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创新模式,强化监管,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积极配合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从机制上杜绝行政干扰的可能;积极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畅通举报投诉途径,曝光监测数据造假案例。同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为严肃查处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建立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采取“双随机”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质量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监测活动中涉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排污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故意干预监测活动正常开展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涉及目标责任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降低考核结果等级或确定为不合格;涉及区域生态考核的,减少或取消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涉及大气、水、土壤考核排名的,分别以当日或当月监测数据的历史最高浓度值计算排名。

熊争妍 张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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