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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境管理“五化”水平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查处五类案件总数同比增长180%
环境保护部通报近期空气质量
“长江生态行”在宜宾启动
散乱污企业违法复产情况突出
环保部要求严查砀山县暴力抗法案件
全国首个绿色物流公益基金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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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境保护部通报今年1月《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查处五类案件总数同比增长180%
山西、安徽、四川案件数增长多,排名突破大
 

本报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1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案件数量在前五位的山西、安徽、广东、江苏、四川五地提出表扬。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7年,全国各地继续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建设,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1月,全国共查处五类案件1099件,同比增长180%。

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4件,与2016年同期持平,罚款数额达8513.66万元,同比增长165%;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465件,同比增长200%;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322件,同比增长667%;移送行政拘留共204起,同比增长204%;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54件,同比下降25%。

田为勇表示,与2016年同期相比,山西、安徽、四川三地案件数量增长较多,排名突破较大。其中,山西省案件数由去年同期3件增长为261件,排名由18位前进至第1位;安徽省案件数由去年同期5件增长为171件,排名由16位前进至第2位;四川省案件数由去年同期0件增长为63件,排名由末位前进至第5位。

详细报道见今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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