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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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线索深挖细查 对案件快办严处
包头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做一个严厉的执法人”
宿迁市宿城区端掉电镀加工点
四川云南联合开展环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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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建立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两年侦办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19 件
对线索深挖细查 对案件快办严处

图为淄博市公安人员在现场取样 。 淄博市公安局供图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2015年以来,全市共侦办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19 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14人,其中刑事拘留314人,取保候审87人,协助外地抓获网上逃犯13人,逮捕114人;受理行政案件66件,行政拘留77人,打击战果居全省首位。”这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淄博市刑责治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刑责治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

淄博是传统重化工工业城市,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致力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抓环境治理,生态淄博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分别达到183天、225天,分别比2014年增加63天、9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

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刑责治污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各区县及政法、环保部门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保证对刑责治污工作的强有力领导。

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工作开展。2014年1月,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的10条意见》,政法、环保等部门也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明确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今年1月,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市法院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刑责治污工作的意见》文件。

为推进工作开展,淄博建立刑责治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络、督促、通报等工作制度。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刑责治污工作调度会、部署会、推进会42次,有力推动了刑责治污工作的深入开展。

政法和环保等部门还健全完善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联动执法,坚持重拳出击,有力打击震慑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韦国华介绍,淄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生态淄博”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侦查职能,出重拳、用重典,铁腕执法,持续加大“刑责治污”工作力度。

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铁拳治霾”、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整治、刑责治污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收到明显成效。

淄博强化源头治理,瞄准危险废物流出源头,加强对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偏僻矿井矿坑的摸排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紧盯不放,动用各种侦查手段深挖细查,对获取非法利益造成环境污染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展开集中围剿,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全链条摧毁”。

建立“三联机制”,实现环境监管效能和公安打击效能双提升

淄博创新建立公安、环保“制度化联勤、实体化联动、信息化联通”的联动执法“三联机制”,实现了环境监管效能和公安打击效能双提升。

据介绍,“制度化联勤”就是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应急联动、案件移交协作、疑难案件会商等一系列运作协调机制,部门间各负其责,优势互补。

“实体化联动”就是公安机关在市、区(县)两级环保、国土、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办公室,互通工作信息,定期组织集中行动,形成最大合力。

“信息化联通”,就是市公安局在直属分局建立联动执法指挥部,研发“联动执法协作平台”,协调接入“交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应用技术服务平台”、“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以及“河流水库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公安机关与环保等部门间信息流、业务流的“同频共振”。

“三联机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公安机关与煤炭、经信等部门一起,对全市所有燃煤设施、工艺,以及煤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实施综合治理;会同环保部门对干扰、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擅自停开脱硫脱硝设施污染大气环境行为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行为开展检查整治。两年来,淄博市共出动警力986人次,北金焦化等多家企业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两年批捕72人,检察院推动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环保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1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72人,起诉147人,新设立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室3家。”淄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恩泉在全市刑责治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环境污染领域的刑事犯罪嫌疑人72人,对147人提起公诉。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突出打击重点,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破坏性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予以重点打击,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力量,专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

淄博加大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在批捕起诉过程中,不就案办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环境污染犯罪认真细致地审查,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对环境监管中存在严重不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及时移送线索,坚决立案查处。近年来,共查办环境监管领域涉嫌职务犯罪 11人。

淄博探索拓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环境执法专项检察的范围和领域。自2015年3月起,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件14人,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侦查,批捕5人。

据介绍,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主动联合滨州市邹平县检察院,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难题,推动两地环保部门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快速反应协查机制”,督促环境执法部门对293家污染企业进行了取缔或者综合治理。这两家检察院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制化、规范化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在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博山区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家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功能型检察室,淄川区检察院在淄川区太河镇,设立全省首家水源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室,在昆仑检察室专门成立了岭子环保检察工作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环境执法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绿水青山的司法保护力度。

5年判刑155人,探索采用修复环境等责任承担方式

“依法运用刑罚惩治和预防环境污染犯罪,是人民法院参与生态淄博建设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铁腕治污、刑责治污’精神,紧紧围绕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存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建明在全市刑责治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2件,涉及被告224人。审结65件,判处刑罚155人,其中,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9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145人。

全市法院始终把审判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原则,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分子,能重判的坚决重判,能顶格判决的坚决顶格判决,以铁腕手段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从目前受理案件的情况看,淄博市污染环境犯罪主要表现在利用市政排污管道偷排工业废料,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跨区域非法运输、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化工储罐(桶)清洗点、“土小企业”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任意排放化工废水等。

法院与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上述环境污染犯罪比较集中的区县进行重点督导。同时,重视使用罚金等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通过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犯罪工具等措施,提高环境违法犯罪成本,消除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条件。

对于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抽调骨干办案力量,建立审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快速审理,不断强化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效果。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除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外,根据案件情况,法院探索判定被告人承担恢复或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责任,尽快消除环境污染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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