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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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土十条”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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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补齐土壤污染防治短板
海南“土十条”对症下药

陈琛/制图
 

编者按

《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3月23日印发实施。这表明海南省已完成治水、治气、治土三大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块“拼图”。

◆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1 展开调查摸清底数

年底前监测点位市县全覆盖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海南通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等有效方式,目前全省大部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清洁水平,有机污染物含量处在比较安全的范围内。

“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例保持在81%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日前召开的海南省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常务副省长毛超峰指出,“与此同时,局部地区土壤环境风险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累积风险加大”。

摸清底数是海南土壤污染防治的前提。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方案》提出:海南以超标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对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2020年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做好监测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海南将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布设,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市县全覆盖。2020年底前,海南将以重点企业、固废处置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农产品基地为主要对象,增加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全覆盖。

目前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进展如何?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伍晓红表示:“目前海南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初具雏形,通过布设400多个监测点位,组织对农村生产生活用地、常年蔬菜基地、重点污染企业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组织布设基础耕地和林地点位、背景点位和监测风险点位等531个,并开展了53个风险点位的监测工作。”

2 因地制宜更接地气

防治措施凸显本地特色

“海南‘土十条’在细化、量化国家‘土十条’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因地制宜补足土壤污染防治短板。”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岳平指出,“对工业污染源提出加强油气、化工等有机污染物监管,对农业和生活污染源提出了多项严于国家‘土十条’的指标。更接地气是海南‘土十条’的一大特色”。

根据海南的产业结构、污染物分布及其污染特点,《方案》明确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将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地级市建成区和13个蔬菜产业重点市县以及产粮油大县的农用地,划入重点监管区域;将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老城工业园区、狮子岭工业园区列为重点监管园区。

与国家“土十条”提出的8项量化指标相比,海南结合本省实际新增6项量化指标:将全省土壤pH值高于5.0的耕地新增面积、生猪出栏量、矿山地质保护与治理修复面积、秸秆综合利用率、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和清理数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等列为具体量化指标。

同时,与国家“土十条”提出的8个重点监管行业相比,海南较少涉及焦化和制革行业,而将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固废处理和伴生矿生产加工等行业列为重点监管行业。

根据海南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方案》提出,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重点监管尾矿库名单,重点监控上述区域、园区及企业用地的土壤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含量。同时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3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土壤污染重在预防。在严控工矿污染方面,海南“土十条”提出严格审批涉重金属新增项目,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在农业污染防控方面,提出到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减少生活污染方面,倡导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建设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乡镇和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

土壤环境质量的管控与改善,严格执法是关键。《方案》也提出了海南土壤污染防治的“硬”措施: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环境违法行为。

“海南将对洋浦经济开发区等4个重点监管园区和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等重点监管行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今后将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海南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在开展土壤环境治理与修复方面,伍晓红表示,“海南将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海南‘土十条’明确界定了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4 加强协作厘清责任

合力打造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岳平认为,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内容广,既需要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也需要企业、农户等自觉自律。因此,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落实责任尤为关键。

为打造一个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方案》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推动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鼓励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等。此外,《方案》也要求各方厘清责任,加强合作。企业要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承担土壤污染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为严格评估考核,到今年12月底前,省政府将与各市县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定期评估。2020年进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以及相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这些监督考核措施,都是海南为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凸显了海南保持优良土壤环境质量、实现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决心。”岳平表示。

海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图解

■主要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地方经验

福建:创新模式拧紧危废监管安全阀

福建省自2016年初启动危废监管达标升级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将福鼎、漳浦两地设为试点,开启了危废精准监管的新模式。日前,福建“以点带面”试点工作已取得预期效果,正分梯次向全省推进;而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激活了危废监管的“末梢神经”,调动各方力量发力,一道危废监管的绿色屏障在八闽大地越筑越牢。福建省开展危废精准监管以来,有哪些经验和创新做法可供各地借鉴?

创新46441模式

去年年初,福建省环保厅专门印发《危险废物监管暨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危废监管创样板,环保工作上水平”目标任务,并选取中型合成革、小型汽摩配件企业较多的福鼎和皮革加工、电镀较为集中的漳浦,开展危险废物监管暨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行动。

在福建省环保厅的指导和推动下,两试点县(市)危废监管已形成“四层六有、四查四看、一公开”模式(简称危废管理46441模式)。即初步探索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四个层面共同发力的危废监管工作格局。在监管上,有机构、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台账、有平台。在考核上,查制度、查台账、查投入、查公开,看现场、看标识、看运行、看分类。并定期将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利用处置以及环境违法等监管情况向社会公开。

经过试点,两个试点县(市)企业危废管理逐步完善,人防机防有机结合,环保设施不断完善,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相关产废企业在危废监管上也从被动应付向主动转变,做到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志、有投入、有设备。去年,漳浦县和福鼎市还分别通过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县(市、区)的考核验收。

实行三级联动和交叉互动

在顶层设计层面,福建省还针对性地出台《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推动做好危废综合处置能力和资源化的“加法”,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减法”。

打破过去以省级环保部门管理为主的状况,实行三级联动(省、市、县)和交叉互动,让监管真正“落地”。目前,将全省2166家危废产生单位和43家危废处置单位纳入各级管理职责,职责不清、家底不明的状态已成为历史。

用经济杠杆撬动危废治理,福建省在造纸、水泥等8个行业,推行包括固体废物等在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制度,建立排污权储备体系,力争到2018年在全省工业排污企业中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同时,通过交叉执法避免地方保护,既直接查处案件,又加强了对地方的督察。福建省环保厅专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两次集中统一行动,通过出重拳、用重典、动真格,一批企业受到了查处,最严执法已成为福建危废监管的常态。

把危废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监管的关键点,以责无旁贷的责任与行动当好“清新福建”的守护者,福建省危废监管的“安全阀”正越拧越紧。 林祥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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