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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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严格执法守护绿水青山
咸阳扬尘治理出硬招
泾阳县细化措施治水气
合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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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清单化管理 公开执法监管信息
汉中严格执法守护绿水青山

图为汉中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明(前排中)带队开展环保大检查。
 

◆本报通讯员王文忠

2016年,陕西省汉中市环保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为抓手,严格环保督查和执法监管,有力推动环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铁规整改,铁腕治污

清理831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围绕环保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汉中市多措并举,主动作为。查底数、建台账,实行“一县一册、一企一档”清单化管理,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

采取现场督导、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包抓督办、倒排工期、对账销号、排名通报等措施,层层加压、综合推进,940个突出环境问题和831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双清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重点排污行业整治力度,汉中市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春季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农村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钢铁和水泥专项执法检查、汉江流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等。

据统计,汉中市累计排查尾矿库7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涉重金属排放企业47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160个,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系统40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5套,无害化处理设施20个,县城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7个。同时,对202家畜禽养殖场、96家矿山采石企业、7个自然保护区、17家钢铁水泥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排查汉江及一级支流各类排污口283个。摸清底数,完善监管台账,查处了一批违法排污行为,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铁拳执法,铁面问责

罚款491万元,比2015年增长212%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执行力度,汉中市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灵活多变的方式,严查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超标排污、治污设施不全、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

2016年,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42起,罚款491万元,比2015年增长212%,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6起、实施限产停产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4起18人,零容忍、高强度的执法态势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环境执法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的推进作用更加明显。

同时,汉中市夯实环境监管责任,积极主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保护部西北环保督查中心专项工作督察。协助调阅14个党委、政府及部门档案资料106卷,配合督察组对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环保责任情况进行问询谈话,快速处理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案件79件,扎实整改环境保护部西北督查中心反馈问题16个、省环保厅督办问题31个。对督察中发现的监管失职行为严肃问责,全市累计问责15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9人。

通过环保督察,汉中市进一步理清了环保职责,夯实了环保责任,形成了重视环保、履职尽责抓环保的机制和氛围,有力推动了环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环境执法窗口单位新形象。汉中市环保系统严格行业自律,对12个县区环保局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严格稽查,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严格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为期3个月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市执法人员主动请战,学法用法、执法办案,在实战中促进了执法监管能力的大幅提升。

汉中市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实行环境投诉举报有奖制度,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群众对环境执法监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执法案例

利用渗坑违法排污案

2016年4月7日,汉中市环境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养殖公司利用水泵将养殖废水抽至两个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土坑内。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收缴了违法设施,并将这一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6月21日,市公安部门对这家公司的两名主要负责人实施了13天行政拘留,对1名生产负责人实施了11天行政拘留。

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案

2016年3月17日,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餐具消毒中心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并将生产废水直排至厂界西侧灌溉渠内。

汉中市环境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并于3月21日向这家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4月12日,环境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这家单位仍在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污。针对这家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拒不停止排污的违法行为,按照《环境保护法》六十三条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5月5日,市公安部门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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