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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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出台新规抑制扬尘
汉中市长亲自挂帅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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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咸阳出台新规抑制扬尘
治理不达标,取消施工单位市政项目招投标资格
 

本报讯 为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2017年,陕西省咸阳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打出抑尘、增绿、禁燃的“组合拳”。

在“抑尘”方面,大力推行文明工地创建。咸阳市要求,城市所有在建市政工地要把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的6个100%要求。在土方作业期间,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出入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闲置两个月以上的工地,必须进行绿化覆盖。同时,要求市政项目各管理单位建立扬尘治理信用评价制度,只要信用评级不达标,有关施工单位将被取消市政项目的招投标资格。

针对城市道路清扫作业的减尘、抑尘工作,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将按照“以克论净”要求,尽快实施政府购买环卫一体化服务机制。城市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做到城市道路“常湿润、显本色、不起尘”。

同时,咸阳市还将通过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推进生物质禁燃等举措,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全时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杂物,对出现垃圾焚烧、火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罗小雨 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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