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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四项禁令让黄标车“下岗”
10月底前淘汰剩余全部黄标车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大连市2017年推进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和《大连市2017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管理办法》,明确继续采取经济补贴和严格管控双轨并行政策,通过四大限制措施,全面压减黄标车的生存空间,到今年10月31日前,淘汰剩余全部黄标车及部分老旧车共计16282辆。

禁止黄标车进行检验。大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停止开展黄标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及委托异地检验。同时要严格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安全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的监管,严格机动车检验过程管理,避免检验流于形式。

禁止黄标车进入运营市场。大连市交通局对黄标车和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及燃油消耗量核查不达标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资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不允许其进入营运市场。

禁止黄标车主办理新车注册业务。大连市公安局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对于黄标车和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新车注册等相关业务。停止办理黄标车转移登记业务。

禁止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大连市公安局将整合电子缉查、指挥调度、站口拦检等实战要素,形成电子提示、及时调警、部门联动、迅速查扣的整治黄标车违法上路联动机制。各区市县、先导区交警、交通稽查部门要加大对黄标车的管控力度,实施联合执法,对上路行驶的已达到报废标准和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黄标车实施电子预警、路面查缉、严格处罚,发现一台,查扣一台。

赵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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