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银祥
当前,各地在环境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把解决信访人提出的信访问题、满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还应以解决群众投诉和举报问题为抓手,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就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事项而言,有些是合法合情的,有些是合法但未必合情,有些是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有些是合情但是不合法。不论何种情况,信访部门经综合分析,组织深入调查处理,一方面,给群众合法合理的答复;另一方面,根据群众投诉和举报事项牵涉单位不同情况,予以警示、处罚或建议追责。特别通过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既不合法也不合情、合情但是不合法”类事项的调查处理,告诫相关单位,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应始终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合法合情的案件,要依法严格查处,盯住相关部门,直至问题解决。
信访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牵扯到不同的主体。因此,必须选择有一定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处理信访事项。对涉及群体性、政策性问题的信访事项调查处理,要及时提出调整和完善政策、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建议,为政府制定化解矛盾或风险的政策措施提供参考。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调查处理,要注重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性意见。信访部门要建立完善督查机制,统筹相关部门,采取实地督办、跟踪督办、挂账销账等方式,紧盯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处理信访事项需要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因此,要结合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信访事项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环保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主动配合信访处理部门调解争议,协助政府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信访工作虽然不是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但做不好会影响中心工作,而做好了可以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因此,环保部门要能作为、会作为,真正把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当成解决环境问题的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