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海南省海口市环监局近日会同美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一举查处了位于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和江东开发区的5家环境违法企业,现场关停企业生产供电,并查封部分生产设备。
位于桂林洋开发区兴洋大道的海南晟龙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生产的企业。执法当日,记者跟随海口市环保执法人员一同来到该企业厂房发现,现场机器轰鸣、粉尘弥漫、乌烟瘴气,近20名工人正在生产厂房内生产作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4月,这家企业就因违反“三同时”制度被海口环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企业并未依法履行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随后,海口环监局依法向海南琼山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企业才被迫停产。
今年4月6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海南晟龙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环保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又“死灰复燃”,擅自偷偷摸摸恢复生产,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
“近期我们的巡查人员发现,工厂又偷偷开工了。”海口环监局副局长何启渊介绍,由于企业厂房破旧,加工木料和喷漆产生的粉尘和有毒气体,未经处理直排大气,属于明显的无组织排放,且强制停产后又擅自复工,影响较为恶劣。
与海南晟龙实业有限公司情况相似的还有位于桂林洋开发区的海南徽玻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江东开发区的海口优速达轮胎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潮兴塑料管店和海南朝升食品有限公司。这4家企业数年前均因“未建环境保护设施,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又“未验先投、擅自恢复生产”。
4月12日上午,海口环境监察部门与美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媒体见证下,现场关闭了这5家企业厂房的生产供电,并贴封条查封了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
何启渊表示,海口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突击或定时与不定时检查方式,对擅自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依法立案调查,特别是针对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罚款、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接下来如果发现企业仍然擅自恢复生产,将依法移交给公安部门予以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