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4月14日,《包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已试行一个月,共接到微信公众号举报40件、电话举报3件、来访1件。
在这些举报中有8件属于包头市环保局管理职能范围内,有5件已核实完毕(1件移送公安机关、两件已拆除设施、两件情况不属实已回复反映人),3件因信访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工作人员按正常举报转属地环保局处理。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3件案件中,有两件符合1000元奖励标准,有1件符合500元奖励标准,目前已进入奖励审核阶段。 陈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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