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淄博市通过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督导落实,严格监管惩处等措施,凝聚扬尘污染防治合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今年3月,淄博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环保、住建、公安等职能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突出施工工地、道路交通、物料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建立部门考核机制,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多部门抓扬尘污染的合力。
淄博市采取市直部门挂包督导区县政府扬尘污染治理的工作机制,负有督导责任的市直部门每晚安排值班人员,对所督导区县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淄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巡查监督各市直部门和区县责任落实情况。
淄博市政府还制定了环境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流程,建立扬尘污染督办制度,问题整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后经区县党委、市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确保问题按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
为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淄博市采用“媒体在行动”的方式发现问题,确保监督部门的责任落实。据统计,淄博市已经根据媒体曝光的扬尘污染案件,向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9个区县、管委会下发了139份扬尘污染案件整改任务督办单,并督导各区县、管委会抓好整改,截至目前共整改完成136项。 刘巨贵 鲁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