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陈斌 杨海垚 记者鄢祖海武汉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环保局近日将两起违法电镀生产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两名电镀作坊负责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7日,黄陂区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滠口街南湖村居民区有人进行镀锌作坊加工。区环保局调查发现,该作坊负责人成某在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民房内违法生产,生产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排。
在处理该起投诉过程中,3月15日,区环保局又接到同样位于该村居民区内的举报,称有电镀作坊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排。经查,该作坊负责人江某同样是无治污设施、无证照,租用民房违法生产,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3月21日,区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在滠口街的配合下“突袭”两家电镀作坊。检查中发现,成某作坊已停止生产;公安民警对仍未停止生产的江某作坊现场工人依法传唤,区环保局责令该作坊立即停止生产,并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该电镀作坊废水进行采样。
监测结果显示,两家电镀作坊排放废水中重金属超标,根据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上述2家作坊废水已达到《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涉嫌犯罪。区环保局依据法律规定,将两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民警迅速出动,将嫌疑人成某、江某抓获。经审讯,两人对经营无证电镀作坊违法排放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污染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