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河源市近日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责任清单中涉及河源的11个问题,持续跟踪,主动认领,实行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杜绝反弹。
《方案》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责任清单中涉及河源的11个问题,实行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40项具体整改措施,实行定期督导、挂账督办,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河源市还将开展“再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到位。对尚未办结的案件,督促辖区党委、政府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尽快结案。同时,河源市还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交办案件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治不到位、出现反弹的案件,将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河源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生活垃圾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的问题,河源市日前成立了河源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和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75%以上。 张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