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落实“人、钱、责”等各项措施,彻底整治“脏、乱、差”等问题,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三原县印发了《三原县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三原县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道办、中心)、部门单位包抓村机制,逐级分解夯实责任。
多管齐下确保投入,县财政投入5000万元用于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各镇(街道办、中心)的投入情况、工作成效及考核情况进行奖补。
同时,三原县给每村每年拨付1.2万元经费专门用作环境整治;各村按照每户每月不低于10元标准,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措环境整治经费,交由镇财政统一管理;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美丽乡村环境建设,助力基础设施大提升;包抓村的部门(单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帮助落实具体事项,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环境整治。
三原县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包村工作、年终考核、职务晋升挂钩,奖优罚劣;一线督查,每天跟踪曝光,对工作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约谈问效,对敷衍应付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全县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为彻底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洁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乡村、镇机关驻地、公路沿线绿化、美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每个村民小组1名或者每500人1名的要求配备保洁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村组为单位选定一个区域集中堆放村内的“三堆六乱”,全县172个行政村清洁率达到100%。
村内街巷统一规划设置花池、围栏,公共区域、住户门前,宜绿则绿,能绿就绿,见缝插绿,实现一村一景,对乡村重点部位、标志性建筑、沿街、沿路住户外墙及民居土墙进行规划性改造。
针对公路沿线环境,重点做好公路沿线镇村的建筑立面改造、出店经营整治、乱搭乱建拆除和空中垃圾治理等工作,县级以上道路两侧绿化带不少于3米,乡道两侧绿化带不少于两米。
罗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