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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发布蓝天考核办法
PM10、PM2.5浓度均实行量化考核,并列为区领导年度考核依据
 

本报记者鄢祖海 通讯员杨海垚武汉报道 《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7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武汉市将对PM10、PM2.5的浓度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并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办法》指出,对PM10、PM2.5的浓度指标均实行量化考核,并将对各区月度和年度考核计分进行排名,向社会公布。

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市治庸问责办、市考评办等部门和各区党委、各区政府通报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办法》明确规定,在月度考核评价中,凡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展明显滞后、大气污染物浓度长期处于高位或者督查期间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等情况的,对相关区政府进行预警。被预警的区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市空气质量办。

对年度考核评价中PM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经报上级同意后,暂停对这个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行政许可,市政府对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加强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整改不到位或者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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