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专门租用废旧厂房非法炼铅
河北强化执法月行动见成效
金华追根溯源揪出幕后“黑手”
张家港开展“绿盾一号”专项执法
以案说法
不能让群众利益受损害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7年5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能让群众利益受损害
——盘锦处理嘉禾碳素污染扰民案件纪实
 

◆齐立民 本报记者丁冬

前不久,进驻辽宁的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给盘锦市一件编号为350的投诉,举报位于盘山县沙岭镇陈家村马家屯民区2组西侧的盘锦嘉禾碳素厂,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排放,造成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收到信访投诉转件后,盘山县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环保等相关人员到现场监察监测并调查取证。

经查实,这家企业虽环保手续齐全,但存在环保违规问题,依据调查存在的问题,盘山县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对其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日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盘锦市转办的563和1244号投诉案件,又是对盘锦嘉禾碳素厂的投诉,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高科、市长郝春荣、副市长王永威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市环保局局长李勇亲自处理案件,协调市、县环保力量认真调查处理,为案情把脉问诊。

盘山县政府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监管,并采取公众参与和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企业对当地群众的影响。盘山县组织当地百姓进行座谈,参与案件处理过程。同时,印发了218份问卷调查表,镇政府机关干部与村干部深入每家每户调查,由群众直接填写调查表。此次调查共有194户群众不满意企业继续在本地经营,18户弃权,6户同意企业整改后继续经营。通过调查问卷,盘山县了解到群众对企业污染问题意见很大。

为进一步配合盘山县环保局对停产企业进行监管,沙岭镇政府在企业周边聘请了5名责任心比较强的群众做义务环保监督员,帮助镇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防止企业私自复产。这样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不仅让群众了解到政府没有袒护和包庇企业的行为,赢得了群众的支持,还实现了对该企业的监管无死角、全方位。此外,镇政府还派驻分管环保的副镇长和环保助理早、中、晚3次到企业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上报环保部门。

据了解,该企业已经制定搬迁计划,将尽快搬迁进入工业园区。

去年起,盘锦市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行动中,就组织人员采取“双随机”检查和日常环境监察相结合的监管方法,通过采取集中约谈、强化夜查、驻厂监督、行政处罚、移交司法机关等多种方式,强化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在深入排查环保安全隐患的过程中,对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权益,让群众在环境问题整治中感受到更多的满足感和获得感。这次办理“嘉禾碳素”案,该市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更是本着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下决心解决问题。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