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村级集体厂房出租限定环保门槛,落实长效责任管理。
◆叱狼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将土地以集体开发的形式建成了工业厂房,通过出租厂房补贴集体经济发展。
虽然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的口号,但在实际出租厂房时,这些村子往往以租金高低为评判标准来确定租给哪家企业。而对于这类企业是否属于限制类产业、是否满足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等,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管不顾,以至于村级集体厂房区域成了“散乱污”企业的重灾区。
笔者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某地一个村级集体厂房区发现,不大的厂房区竟然聚集了60多家塑料造粒、石材加工、废铝冶炼、酸洗拉丝等小作坊。这里环保基础设施缺失,而这些小作坊也未安装治污设施,导致厂房内外异味刺鼻,粉尘明显,雨污混流,环境脏乱差,存在较严重的环境安全风险。检查后不得不立即全面叫停,督促当地政府开展深度整顿。随后又对多个乡镇进行调查,发现村级集体厂房出租给没有环保手续的“散乱污”企业问题同样突出。
“散乱污”企业无论租用民房还是村级集体厂房,都需要实施治污整改措施。但笔者认为,整治应首先盯住租用村级集体厂房的“散乱污”企业,因为村级集体厂房租给谁其实是一种示范和引导。笔者对6个村的村级集体厂房出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超过半数的村将20%以上的集体厂房租给了“散乱污”企业。由此看来,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应先行规范村级集体厂房出租。对此,笔者有两方面建议。
一方面,要全面摸排村级集体厂房出租情况,对已经入驻的“散乱污”企业分门别类进行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者即使整治仍然达标无望的,要坚决限期责令关停淘汰。对于符合产业政策但缺少治污设施和环保手续的,要加强环保业务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让企业健康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另一方面,要对村级集体厂房出租限定环保门槛,落实长效责任管理。要研究出台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和细化租房企业类别、有无环保审批备案手续、治污设施配套情况等具体内容,让环保业务能力相对较弱的村委会能够对照规定出租厂房。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责任管理机制,对于为了回收高房租而降低环保准入标准、放任“散乱污”企业入驻的,要倒查责任,追责问责,杜绝这类企业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