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郑梅英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近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环保厅与新疆安泰保险经纪公司签署《保险经纪业务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将保险经纪机构正式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
自治区环保厅、新疆保监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等跨境河流流域,以及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为重点范围,以上5个区域(流域)内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及全疆区域内涉及重金属采选、冶选企业;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未设置仓储的除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生产、运输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煤化工、铅蓄电池、制药、印染、酿造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使用尾矿库,且环境风险等级根据国家规范评估结果为较大及以上的企业;曾经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等7类企业均作为试点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